根据通辽市三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奈曼旗春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通辽市三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将其对附件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全部权利(含主债权、担保权、利息、违约金等)转让给奈曼旗春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原合同内容不变。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各方:自债权转让之日起,应立即向奈曼旗春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注:以上为截至基准日本金及利息余额,债务人、担保人应偿还的迟延履行金、费用等按债权合同及法律规定计算;如有更名、改制等情形,由承债、清算主体代为履行。如有疑问,请与转让方或受让方联联系电话:18504858888
通辽市三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奈曼旗春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