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社区普法
2025年8月28日,响应司法部“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号召,来自浙江良友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黄俊超,从家乡跨越千里,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正式开启了驻所服务工作。
从东海之滨到内蒙古高原,从城市律所到基层司法所,黄俊超用脚步丈量民情,用专业守护公平,在基层法治一线书写着新时代青年律师的担当与为民服务答卷。
从“来客”到“自家人”
初到清水河,摆在黄俊超面前的是一个又一个的现实考验: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远比律师事务所复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扎实的实操经验。语言习惯不同、风土人情迥异、工作流程不熟,这些都是实打实的障碍。
“刚来的时候,确实有过短暂的不适应。”黄俊超坦言。但他没有给自己留太多的缓冲时间。入驻第一周,他就跟着所内工作人员走村入户,熟悉辖区社区和乡村的基本情况,白天跟着学业务流程,晚上翻看卷宗案例,遇到不懂的就虚心请教。短短一个月间,他便熟练掌握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核心业务的操作规范,完成了从青年律师到基层法律服务者的角色转换。辖区群众很快记住了这个说话温和、办事认真的小伙子。
40余起纠纷背后的“枫桥智慧”
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也是黄俊超驻所期间投入精力最多的工作。
“小黄律师专业知识扎实,处理群众诉求也耐心细致。”城关司法所所长候瑞文说。
城关镇辖区人口密集,邻里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劳务欠款、民间借贷等问题较多,调解难度不小。为此,黄俊超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坚持“法理情并重”的调解思路,对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做到耐心倾听、细致分析、依法疏导。
令同事们印象最深的,是一起持续多年的邻里间宅基地边界纠纷。黄俊超接手调解工作后,了解到双方因宅基地权属不清积怨已久,多次调解未果,关系十分紧张。调解之初,他没有急于判对错,而是多次上门走访,分别与当事人沟通,运用“背对背”调解法逐步缓和双方对立情绪。随后,他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逐条厘清权属边界,又借鉴“六尺巷工作法”,从邻里情分入手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数轮沟通,这起纠纷最终以双方和解终结。
驻所以来,黄俊超累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40余起,调解成功率超过96%,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小黄律师来了之后,为大家办了很多事情。”城关镇一位社区干部这样评价道。
让法律知识“走进寻常百姓家”
“法律不是摆在书架上的条文,得让老百姓听得懂、用得上。”这是黄俊超开展普法工作的核心理念。
黄俊超立足辖区实际,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制普法内容。面向社区居民,他重点讲解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条款;面向在校学生,他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校园法治讲座;面向个体经营者,他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入讲解合法经营要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他则以社区矫正法为切入点强化法治意识。
入驻清水河以来,黄俊超走进社区、乡村、校园、商铺,累计开展法治讲座和现场答疑20余场,用通俗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给群众解读法律条文,让法律知识真正“接地气、入人心”。
窗口前的温度和对特殊人群的关怀
“只要心里装着群众,工作就一定能干好。”黄俊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城关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黄俊超是群众最常见到的面孔之一。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指引法律援助……他始终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用心解决群众的每一个“急难愁盼”。
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生活困难的群众,黄俊超主动上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方面,他定期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全力协助司法所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走访工作,用法律的温度引导他们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把青春书写在祖国需要的地方。黄俊超的故事,是新时代青年律师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缩影。“基层是最贴近群众的地方,也是最需要法律服务的地方。”黄俊超说,这段驻所经历让他真正理解了司法为民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