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与企业文化融合的实践路径探析先行预付需谨慎理性消费避陷阱编造谣言寻刺激扰乱秩序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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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1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7-07

先行预付需谨慎理性消费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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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预付式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预付式消费“踩坑”后的理性维权提供了清晰参考路径。

原告与当地某美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预付全款购买美容服务套餐,在接受部分服务后,因个人需求变化调整原有服务项目,双方就项目变更、费用折算等问题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原告遂向东胜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服务合同,并退还未消费部分的预付款,而被告以“项目已约定”“单方变更无效”为由拒绝退费,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围绕法律规定、公平原则向双方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解除案涉美容服务合同,美容机构据实核算已消费项目费用后,一次性向原告退还剩余预付款。

法官提醒:

一是理性审慎办卡,别被“美丽套餐”冲昏头。办理美容预付卡、服务套餐时,切勿被商家宣传的低价、折扣、赠品等福利盲目吸引,要结合自身肤质适配度、实际使用频率、居住地点与门店距离等实际情况理性选择,尽量规避大额充值、超长期限办卡带来的各类潜在风险。

二是签订协议要“抠细节”,留存证据别嫌麻烦。签署美容服务协议时,务必仔细核对服务内容、服务次数、疗程安排、项目单价、优惠规则、退费条件等关键信息,所有重要约定都要落实到书面协议中。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服务合同、付款凭证、消费记录、沟通记录等材料,为后续可能出现的维权、费用结算提供依据支撑。

三是已消费项目费用,必须据实结算。消费者提出解除服务合同时,已经实际享受的服务,应当按照实际消费次数、事前约定的单价或对应优惠价公平折算,经营者不得故意抬高虚标原价变相多扣费,也不得擅自设置无依据的不合理扣款项目损害消费者权益。

四是特价套餐退费,要厘清解约原因再合理主张权益。消费者以优惠价、套餐价购买美容服务后,合同解除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已消费部分可按公平原则合理结算,未消费部分对应的费用应当予以退还;如果是经营者违约、门店停业搬迁、擅自变更服务内容等非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已消费部分要参照原优惠折算比例核算,未消费部分应按对应比例全额退还,商家不得以“特价不退”“套餐不可拆分”等格式条款为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法退费诉求。

五是维权渠道多元,权益受损要主动依法主张。如果和商家协商沟通无果,可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协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必要时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坚实的后盾。

(王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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