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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1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7-07

编造谣言寻刺激扰乱秩序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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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讯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通过群众举报和常态化网络巡查发现,多个网络平台陆续发布多条涉及孩童走失、被拐卖、遇害的信息,不实内容大范围扩散后,不仅引发部分市民恐慌,严重扰乱了辖区公共秩序,还因发布者恶意盗用多名无关路人、孩童的影像作为配图,导致多名群众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

经临河公安分局全面核查取证,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菅某某。经查,2026年5月至6月期间,菅某某在临河区自家住所内,为博取网络关注、寻求心理刺激,刻意编造了两名孩童走失、被拐卖、遇害等系列虚假内容。发布相关信息时,他私自搭配与所谓“案情”毫无关联的监控截图、陌生儿童照片,在各类网络平台大肆传播。

该系列谣言传播覆盖面广、发布频次高、涉及受众人数众多,严重误导了公众认知,无端制造社会焦虑,大量消耗社会善意与公共警务资源,在本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精准打击此类网络违法行为,临河公安分局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由情指中心统筹开展线索研判、溯源追踪工作,快速梳理线索、锁定嫌疑人位置,联动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汇丰派出所同步开展核查和抓捕行动,实现了情报研判、指令下达、警力落地、快速处置的全链条闭环作战。

随即,办案民警成功将违法行为人菅某某抓获归案。经讯问,菅某某对自己虚构事实、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临河公安分局已对菅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社会治安稳定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维护,清朗网络舆论空间需要每一位网民共同守护。广大市民对于涉及未成年人安全、公共警情等敏感信息,务必以官方发布的权威通报为准,切勿轻信、随意转发未经核实的内容。对于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查处,坚决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魏兆光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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