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一体”筑防线“三升三降”见实效精准监督守护民生司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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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5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7-29

精准监督守护民生司法底线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资金到账与冻结时间完全重合,15天走完保全、立案、调解全流程,快得反常,符合虚假诉讼的特征!”近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中,通过复盘研判涉企案件,精准甄别出多起虚假诉讼线索。

近年来,包头市检察机关深耕“鹿诚民检”民事检察品牌,锚定司法为民核心目标,聚焦企业纾困、群众财产安全、金融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从严查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冒名诉讼等违法行为,兼顾个案纠错与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企业合法权益。3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8件,涉案金额7497.9万元,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守住司法公信、守护民生底线。

精准穿透假象

严查虚假诉讼案件

2022年3月,包头市某企业相关负责人闫某、李某,与林某恶意串通,伪造2100万元虚假《还款协议》,企图侵占企业纾困过桥资金。同年5月,林某精准申请诉前保全并当日冻结企业账户,10余天内极速完成起诉、调解流程。11月,涉案1900余万元资金被强制执行划转,受害企业多次通过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维权,均未获支持。2023年8月,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启动了监督程序。

工作中,检察官紧盯办案时间节点、资金流向、程序漏洞,全面调阅卷宗、核查银行流水、固定微信聊天等电子证据,联动刑事检察部门讯问涉案人员,查实该案债权债务全系虚构,属于典型虚假诉讼。针对首轮检察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该院又持续跟进,报请市检察院抗诉,成功推动案件再审。

办案期间,检察机关同步启动刑事追责,3名涉案人员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6年至15年有期徒刑。最终,法院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相关起诉。该案依托公检线索双向移送机制高效办结,成为包头市检察系统跨部门协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标杆案例。

细辨虚假证据

纠正土地权益错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纠纷关乎基层群众核心财产权益,是重要的民生司法领域。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办结的一起共有土地抵押错案,就是通过甄别虚假证据,依法纠正了原审错误裁判。

该案中,当事人借款逾期未清偿,放贷银行持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他项权证起诉,主张涉案土地优先受偿权。一审法院采信了该证据并作出判决,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24年3月,办案检察官比对卷宗、核查不动产原始档案后发现关键线索,案涉借款并未办理合法抵押登记,庭审出示的他项权证与本案无关,属于虚假定案证据。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原审裁判事实不清、证据采信错误,依法提出抗诉。2024年9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银行主动撤回优先受偿诉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

该案结束后,针对该案暴露的银行放贷前审核不严、审批监管宽松、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包头市检察机关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关银行迅速整改,并开展全员合规教育,修订信贷审批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全流程,从源头防范了同类风险。

依法纠错正名

化解群众莫名债务

莫名被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平白背负近10万元债务,近日,这样的烦心事就发生在市民老黄身上。多年前,老黄曾将证件、购房合同交由朋友代办贷款,却被对方私自冒用身份申领信用卡并长期透支。银行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老黄偿还欠款及利息。直至账户被冻结,老黄才知晓自身涉诉。再审维权无果后,其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了检察监督。

检察人员快速调取卷宗及办卡档案,通过笔迹司法鉴定,证实办卡签名非老黄本人签署,结合供述、完整还原了冒名办卡透支事实,依法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启动再审后,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银行全部诉求,为当事人澄清冤屈。

针对银行信用卡身份核验不严、流程管控缺位的共性问题,包头市检察机关制发治理建议。涉事银行全面整改,搭建了“生物识别+交叉验证”双重核验模式,落实业务全流程留痕管理,补齐内控短板,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健全协同机制

深化源头综合治理

“治理虚假诉讼,既要个案精准亮剑纠错,更要建章立制固本、多方协同共治。”包头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主任刘巧生介绍,全市检察机关立足“鹿诚民检”品牌,以司法为民为核心,推动虚假诉讼监督从个案纠错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延伸。

包头市检察院牵头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专项监督工作办法,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明确线索移送、取证会商、结果反馈全链条规范,构建起公检法司协同共治格局。基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专项会商,精准破解虚假诉讼发现难、查处难、治理难的现实难题。

依托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包头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再审建议、社会治理建议等履职方式,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违法行为、维护司法诚信,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以扎实的检察履职筑牢司法公平底线,持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与幸福感。

(刘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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