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中,低效停滞的中小微“僵尸企业”长期占用土地、厂房等社会资源,衍生大量执行积案、债权悬案,是阻碍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堵点。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农牧区中小微企业实际经营特点,深化“执破融合+府院联动”双重机制,以简易化、高效率的审理模式,攻坚无账册、资料灭失、资产处置困难的疑难案件。近日,该院审结鄂尔多斯市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转破清算一案,全程仅用时6个月零5天,一次性、实质性化解26件陈年执行积案,为全市同类基层小微“僵尸企业”处置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涉案企业为2009年设立的本土中小微农业开发公司,主营番茄酱生产加工,2012年受市场行情冲击全面停产停业,长期无人员、无营收、无完整经营台账,属于典型的农牧区小微“僵尸企业”。该企业资金链彻底断裂后,各类债务纠纷接踵而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经财产核查与法律研判,鄂托克前旗法院按照执转破工作程序将案件移送至鄂尔多斯市中院。鄂尔多斯市中院依法启动破产审查程序,裁定受理该案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该案办理过程中困难重重:一是企业经营者消极配合,全套财务账册、公章证照、土地权属审批资料全部灭失,无原始资料支撑资产与债务核查;二是企业停产十余年未进行税务申报,税务登记处于异常状态,厂房、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缺少计税依据,税务债权无法准确核定;三是厂区厂房被第三方长期擅自占用转租,老旧生产设备损毁报废,加之地处乡村不具备复产条件,实物资产现场接管、公开变现难度极大。
鄂尔多斯市中院指导破产管理人跳出传统办案思维,依托全市法院执破一体化工作体系,根据该案执行阶段全网财产查控数据、企业早年留存的审计资料,反向逐项核验土地、不动产、固定资产边界,剔除过往已经执行完毕的财产后依法开展资产评估,精准锁定全部有效破产财产。针对税务债权认定堵点,法院常态化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将资产核查书面结论正式移送税务机关,双方联合实地核验、协同核定债权,既严守了国家税收征管底线,也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利。
面对案外人拒不腾退占用厂房的棘手问题,该院摒弃强硬强制清场模式,结合乡村资产处置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核算场地占有使用费、暂缓实物强制接管的方式,低成本持续回笼占用期间的租金收益,最大限度降低清算开支、减少程序阻力。最终累计归集可分配破产财产5.3万余元,实现破产财产应收尽收。同时,将厂区厂房以及老旧生产设备依法拍卖,将获得的260余万元分配给债权人。本案审理全程平稳有序,未产生任何衍生诉讼、信访矛盾。管理人完成破产财产一次性分配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关联26件跨年度执行积案同步彻底化解。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进一步细化中小微企业简易破产审理细则,不断深化执破融合、府院联动两大核心机制,依法救助具备经营价值的困境小微企业,同时高效稳妥出清低效“僵尸企业”,为鄂尔多斯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刘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