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建立分层分类处置工作机制,以规范适用终结审查、精准制发检察意见书为抓手,形成“两类处置、一套标准、全程监督”的标准化办案模式,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该院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始终坚持“先核查、后移送”,全面审查违法事实、主观过错、法律依据、矛盾化解情况。针对不存在行政处罚必要性、无对应行政法律依据、已过处罚时效等案件,依法作出终结审查意见,杜绝“凡不起诉必移送”的办案模式,从而节约行政执法资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审慎与客观公正。
针对违法行为未超追责时效、有明确处罚法律依据、具有警示教育作用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该院坚持“应移送尽移送、应追责必追责”,规范制发检察意见书,清晰载明违法事实、法律条款、具体处罚建议,建立文书送达、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全链条监督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补齐“不刑不罚”治理短板。
今年以来,达拉特旗检察院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6件,其中终结审查17件、制发检察意见书9件,相关行政机关全部按期反馈处罚结果,采纳率达到100%。 (伊日腾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