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8月14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工作座谈会,着力构建“行业问题行业解、专业纠纷专业调”的调解工作机制,为维护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瑞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区已设立各类行专调解组织1300余个,行专调解员4600余人,行专调解范围已经拓展到医疗、交通、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工程建设、国际贸易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组织网络,年均调解行专领域矛盾纠纷8万余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各行专调解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行专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行专调解工作,依法及时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培育一批具有内蒙古本土特色的行专调解品牌,营造“有纠纷先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要加强行专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做实做优教育培训,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对于现有商事调解组织,要按照《商事调解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行专调解组织要主动参与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程,下沉企业、园区、行业协会开展矛盾风险排查。要深化行专调解参与“三调联动”“四所一庭”机制,加强与法院、工商联、人社、卫健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和案件录入力度,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