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今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当日正式落地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全球首部生态环境专项法典,它整合了各类环保法规,首次在法条当中确立“生态环境检察”,明确检察机关强化生态环境法律监督的法定职责。
守护青山绿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一直以来,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始终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履职重点,科学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损毁林地、污染水土等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紧盯噪声扰民、油烟污染、固废乱堆等群众身边的民生领域环境难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打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通道。
工作中,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生态公益诉讼办案,认真落实生态修复、补种复绿、损害赔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坚持办案和普法并行。检察官走进乡镇、社区、企业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守法意识。
守护绿水青山,就是守护金山银山。新法典开启了生态法治新征程,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将扛起生态检察责任,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守护群众宜居环境,以检察之力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闫丽华张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