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醉驾屡教不改触碰红线必受严惩使用假证处理违法  交管部门予以严处为图省事逆向行驶  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客货混装存隐患违法上路被查获农忙勿忘守交规路口通行需谨慎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5174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9-17

使用假证处理违法 交管部门予以严处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伪造行驶证被查获

兴安讯9月4日15时30分,兴安盟公安局交管支队违法处理大厅在开展日常交通违法业务办理工作时,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的案件。

当日,大厅工作人员在为驾驶人初某办理业务时,依法对其提交的甘G0***1小型轿车行驶证进行核查,发现该证件存在明显异常。后经专业核验鉴定,确认该行驶证系伪造、变造证件。

发现该违法线索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并严格按照案件处置流程移交至辖区交管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交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人员予以严肃惩处。

交警提示:

伪造、变造机动车证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驾驶人应时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段君杰)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