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在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一辆大货车在途经检查点时,未按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而是制动减速后缓慢向前滑行。发现这一异常行为后,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跟随,并通过喊话器责令其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检测结果为60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交代,其在前一晚饮了酒,次日因家人生病住院着急赶路,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核查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属于营运货运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
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会对公共安全构成较大危害,且驾驶人还将面临“饭碗”不保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将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允许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