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超载上路闯卡逃逸被查饮酒驾驶营运货车  拘留罚款吊销驾照二次酒驾无证上路  合并处罚被处拘留分心驾驶酿事故  路口抢行致人伤高速倒车被举报依法严惩不姑息面包车超员载客驾驶人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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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8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15

饮酒驾驶营运货车 拘留罚款吊销驾照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在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一辆大货车在途经检查点时,未按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而是制动减速后缓慢向前滑行。发现这一异常行为后,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跟随,并通过喊话器责令其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检测结果为60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交代,其在前一晚饮了酒,次日因家人生病住院着急赶路,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核查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属于营运货运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

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会对公共安全构成较大危害,且驾驶人还将面临“饭碗”不保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使将来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允许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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