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讯汽车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但也有不法分子将其作为快速牟利的通道,企图以租赁再转卖的形式诈骗他人大额钱款。近日,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分局成功侦破一起“租车转卖”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为偿还个人债务,以租赁车辆冒充个人资产,通过抵顶欠款、换车升级、缴纳过户费等手段连环设套,累计骗取被害人李女士37万余元。
于某某与李女士原本是朋友。此前,于某某因资金困难曾向李女士借款20万元。2023年5月,眼见债务到期、无力偿还,于某某便萌生了“租车抵账、骗钱还债”的念头。于某某先从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丰田牌汽车,并向李女士谎称该车为其个人所有,愿意以45万元价格协议转让。出于对多年朋友的信任,李女士同意以原有20万元欠款抵顶部分购车款,再另行支付25万元将车买下。
李女士拿到车后,使用不到10天,发现该车动力系统有问题,便提出换车。于某某见有机可乘,再次从租赁公司租赁一辆兰德酷路泽汽车,谎称该车为其朋友所有,愿意以55万元的价格卖给李女士,李女士需再支付差价10万元。李女士支付差价后将车开走。紧接着,于某某又以办理车辆过户为由,再次向李女士索要过户费2万元。
但在其后近两年的时间里,车辆却一直未能成功过户,李女士虽多次要求,均被于某某以其朋友不在本地、车辆手续丢失正在补办等理由推脱。直至2025年末,于某某无力继续支付车辆租金,涉案车辆被租赁公司依法收回,这场骗局才最终败露。为逃避责任,于某某逃匿,李女士无奈报警。
松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李女士的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经连续数月研判攻坚,终于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抓获。到案后,于某某对其虚构租赁汽车权属、以转卖为名实施连环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诈骗所得赃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车辆租金及日常挥霍。
目前,于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此类案件套路并不高明,但往往披着“熟人介绍”“低于市场价格”“包过户”等外衣,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正是朋友间的信任。因此,广大群众在购买二手车或接受车辆抵押时,务必核验车辆权属证明,切勿因熟人关系、口头承诺便放松查验,一旦车辆被租赁公司收回,往往钱车两空。 (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