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坝讯近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公安局所队联动、精准出击,成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今年7月,杭锦后旗公安局沙海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辖区有人非法猎捕野生珍稀鸟类,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野生水鸟1只。案发后,杭锦后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迅速联合沙海派出所开展勘查取证工作。民警在两名犯罪嫌疑人租住房屋的冰柜内,查获野生鸟类胴体40只、活体野生赤麻鸭1只。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陶某系外省来杭锦后旗的务工人员,已在当地租房居住两月有余。今年5月初,陶某非法购买了弹弓及配件。随后,二人多次在野外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用于食用。经鉴定,涉案野生鸟类共计41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幼鸟6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生斑鸠31只、环雉2只、白胸苦恶鸟1只、活体赤麻鸭1只。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陶某因涉嫌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同样将受到法律惩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亦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