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遗产活化知产护航传承发展卓资县:“四破四立”应对涉网黑恶犯罪新变局高效执结抚育案司法刚性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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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9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23

数字赋能遗产活化知产护航传承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知识产权保护赋能历史文化遗产传承高级研修班侧记

本报记者刘琪;通讯员田春蓉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当千年文化遗产遇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如何为传承发展护航?近期,一场特殊的研修班在呼和浩特市职业技术大学开班,来自全区博物馆、非遗保护中心、重点文保单位、非遗传承人、盟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90余名学员围坐在一起,讨论这一既“老”又“新”的话题。

这场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办,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数字知识产权保护赋能历史文化遗产传承高级研修班”,被列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计划。5天时间里,政策解读、专家授课、案例剖析、学员研讨交替进行,思想的火花在一次次碰撞中迸发。

数字时代

文化遗产保护有了“新考题”

内蒙古长城巍峨、黄河奔流、草原辽阔,多民族文化交融共生,文化遗产资源富集。然而,当这些宝贵的资源插上数字化翅膀,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过去我们做非遗档案,拍个视频、录个音就算数字化了。可现在,数字藏品、AI创作、虚拟展陈层出不穷,权利归谁?边界在哪?”开班式上,一位基层非遗保护工作者道出了心中的困惑。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在开班讲话中直言:“文化遗产数字化不是简单的‘拍照上线’,而是要在采集、存储、传播、授权、变现各环节嵌入知识产权治理。”他进一步阐释,此次研修班聚焦“文化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正是为了推动构建“数字化保护-权益规制-创意转化-产业赋能”全链条协同机制,培育出懂文化、懂数字、懂知识产权、懂产业运营的复合型人才。

从“怎么存”到“怎么用”

学员观念在转变

研修班课程紧凑而务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及中南大学、四川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区内外专家学者,围绕文化遗产数字化采集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知识产权法在数字化场景中的适用、非遗数字化著作权保护、文化遗产IP品牌化、商标和地理标志赋能特色文化资源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

课堂上,学员们时而低头记录,时而举起手机拍下PPT。课后的研讨环节更是热烈。“老师讲到文化遗产数字化场景下的版权归属时,我想到了贺兰山岩画数字化可能出现的侵权问题,也知道该怎么规范了。”阿拉善盟文化馆学员感慨道。“我们平时接触不少少数民族文化相关的商标申请,这次课程把商标保护和品牌增值讲透了,对下一步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很有启发。”呼伦贝尔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学员表示。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的一位学员则表示:“过去更多的是想怎么把资源数字化,如今更多关注怎么把权利厘清楚、把授权做规范、把产品推出去。”这句朴素的话语,道出了许多基层文化工作者的观念转变--从单纯的技术应用,转向规则意识与运营思维并重。

让“知产”

真正成为“资产”

研修期间,学员们逐渐形成一个共识:文化遗产数字化不能只停留在“存下来、展出来”,更要走向“活起来、火起来”。而要让“知产”变成“资产”,就必须把知识产权制度嵌入文化资源开发全流程。

作为此次研修班的承办方,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近年来已在这条路上持续深耕,创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理标志融合路径探索,将传统技艺、美术等非遗资源与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有机结合,助力非遗技艺所依托的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该中心以“知蒙同行”服务行为契机,先后深入兴安盟等地,聚焦非遗与特色产业地理标志培育保护,为四胡、马头琴等非遗项目提供地理标志申报、商标布局、品牌打造等精准服务;主动服务内蒙古自治区博物院,送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创IP确权等定制化培训,让文博单位的数字化成果“产得出来、确得了权、守得住益”。

一系列实践工作获得了国家级认可--该中心选送的非遗案例《琴声里的“名”与“源”》从全国136个案例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五届全国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案例模拟演示活动“最佳编演案例”。这份荣誉,正是内蒙古探索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生动注脚。

5天的研修时间虽短,但播下的种子正在发芽。结业式上,多位学员表示,要把学到的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认真梳理本单位的数字资源版权清单,全力推动非遗项目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并尝试用商标和地理标志为传统工艺“增值”。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研修班为契机,持续加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不断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在数字中国和文化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努力探索数字时代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路径、新模式,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知识产权工作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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