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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0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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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公告

孙连云:

我委受理的申请人赵贵成与你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鄂仲字[2019]第00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选(指)定首席仲裁员声明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质证、认证表、权利义务告知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2020年5月25日)上午9:00在我委仲裁庭(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仲裁大厦七层)不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

关于依法撤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公告

根据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撤销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批复(土左政字【2019】170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依法撤销程丕国持有的用途为养殖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左集用【2012】字第0011号,面积144608.9平方米)。

特此公告

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5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猛源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猛源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立字[2016]第13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裁字[2019]第2号),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2楼立案部,联系人:姚巍,联系电话:0471-4679947),逾期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觉华璞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内蒙古觉华璞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关于经销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19]第12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19]第12号),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2楼立案部,联系人:姚巍,联系电话:0471-4679947),逾期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遗失声明

内蒙古广大润邦能源有限公司不慎将公司公章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6318590688Y,声明作废。

将蒙AZM 845车辆交强险标志遗失,保单号:805072020150193000432,声明作废。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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