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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86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9-08

救助国家保护鸟类保护和谐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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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讯近日,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平庄派出所收到一只群众救助的野生飞禽,疑似国家保护动物。平庄派出所接到求助后,立即联系了该分局环食药侦大队,经环食药侦大队民警辨认,该飞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鸊鷉”幼鸟,因受伤无法站立,不具有自我生存能力。经与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联系,现已将其送至桥北动物园进行救助,待伤势痊愈后进行放飞。同时,公安机关倡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要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如果遇到不法分子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朱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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