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玥)近日,包头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知行路派出所民警驾车巡逻期间,行驶至九原区二道沙河北村养殖场附近时,一名村民急切追赶巡逻车辆,称在自家院内有一只像鹰一样的小鸟蜷缩在墙角边,疑似受到惊吓或受伤。为查实具体情况,民警跟随村民一探究竟。民警通过观察,确定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随后,民警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将鹰隼妥善移交。
民警对村民救助幼鸟的行为表示赞许,并提醒群众如果发现野生动物误入家中或发现鸟类受伤时,请及时报警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