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再次酒驾,伪造、变造驾驶证,这些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任何一条都是不能触及的底线,但这些危险行为竟然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在辖区开展路检路查。在对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潘某竹”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 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时“潘某竹”坚称自己没有喝酒,对呼气式检测结果有异议,随即,民警将“潘某竹”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送至鉴定机构检验,结果显示“潘某竹”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8.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潘某竹”的身体状态与其出示的驾驶证登记出生日期明显不符,且驾驶证粘贴照片的一角有损坏,有替换照片的嫌疑。民警立即核查了“潘某竹”出示的驾驶证信息,发现该驾驶证人员根本不是“潘某竹”,面对铁证,冒牌“潘某竹”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驾驶人“潘某竹”真实姓名是潘某亮,2022年因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其为了逃避交警检查,竟然偷拿了自己弟弟潘某竹的驾驶证,更换成自己的照片,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民警一眼识破。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对潘某亮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9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