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察右中旗大队民警在科布尔镇巴音路开展夜查酒驾醉驾行动时,赵某酒后驾车被民警当场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令人揪心的是,赵某车上不仅有妻子,还有年仅六个月大的孩子。酒后驾车本就危险,还带着家人上路,赵某此举不仅将家人置于险境,也对路上其他行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面对检查结果,赵某起初还试图辩解,声称自己只是喝了一点酒,感觉状态还不错,开车应该没问题。但当民警严肃地指出他酒后驾车的危险性,特别是车上还载着自己的妻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时,赵某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有多么严重。
随后,办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赵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