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站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高度,形成人民监督员“全面参与、多元监督”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实现了监督工作“四大检察”业务、十种监督方式的全覆盖。
该院建立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审查机制,在业务部门推广运用,对有争议、有影响的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做到“应听尽听”“应邀尽邀”,积极鼓励各部门挖掘自身特色和亮点工作。在办理监督意见上下功夫,督促承办人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反馈,要求注重个性化回复,确保问有所答、答有所依。重视调查研究和矛盾化解,坚持释法说理,不断提高法律政策运用、风险防控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民利等问题,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入手,邀请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和生态环境修复等活动。综合运用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通过“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切实增强检察监督刚性。人民监督员对本院的重点案件以抽查形式进行专项评查,对案件的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文书装订等提出意见建议。案管部门对评查意见认真分析研判后向案件承办人进行反馈,督促做好答复处理,形成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收集、反馈、落实的工作闭环。
(李冠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