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4月10日13时40分许,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在白音花镇加油站附近设置检查点开展专项行动。在对一辆营运面包车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有酒味儿,便立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李某所持有的C1驾驶证存在逾期未换证状态。据李某称:自己平时送货比较忙,就忘了到期换证。当天中午喝了两瓶啤酒想解解乏,想着中午不一定会遇到交警,就铤而走险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抓个正着。
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驾驶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安全驾驶是职业驾驶人的基本素养,一定要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申丹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