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称发现未成年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接到举报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大队立刻展开调查,并第一时间将其查获。
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金鹏路熹苑小区东门南30米处将涉案小型轿车查获。民警详细核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秦某某未满16周岁。原来,秦某某趁家人睡着,偷偷拿走车钥匙,“体验”驾驶带来的新鲜感,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随后,民警对该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在通知其监护人到场的情况下,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秦某某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秦某某未满16周岁,不予行政拘留。在处罚教育过程中,民警向秦某某及其家人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责令其签署安全保证书,要求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监督管教,切勿纵容孩子成为“马路杀手”。
交警提示:未成年人未经正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及考试,缺乏必要的安全驾驶技能,违法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孩子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邱瑢任芷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