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来得及反应,外卖小哥瞬间在轿车前翻了几个跟斗……3月7日16时30分,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吉日嘎朗图路与锡尼路交叉路口,外卖人员金某某骑着电动车沿锡尼路由南向北“飞奔”而过,直接撞到由东向西驶入路口的王某某驾驶的小轿车。所幸金某某在骑行时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强大的撞击力下,头部得到有效保护,仅身体其他部位受到擦伤。
事故发生后,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杭锦旗大队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经交管部门认定:金某某骑行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且超速行驶,通过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其行为违反了多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金某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王某某无责任。
欲速则不达。外卖人员金某某不仅要负责自身的医疗费、修车费,还要负责赔偿小轿车的修理费,为了省时如此“任性”驾驶,真是得不偿失。
交警提示:时间很宝贵,安全更重要。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外卖人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邱瑢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