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民警正打算下班时,发现单位门口停着一辆未熄火的轿车,随即上前询问情况,结果令人啼笑皆非。
“谁送你过来的?”“我们朋友。”面对民警的询问,满身酒味儿的马某某拒不承认自己酒驾。当民警称要调取监控录像时,心虚的马某某才承认自己酒驾的事实。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1mg/ 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原来,事发当晚,驾驶人马某某与朋友喝酒至凌晨后,为了躲避民警,驾车绕路到位于鄂托克前旗交管大队旁的宾馆住宿,没想到宾馆已关门。他便将车停到了交管大队旁边,准备在车里将就睡一晚,正在车里玩手机时,不料与正打算下班的民警“偶遇”。
经对马某某的血样进行检测,结果为166.18mg/100ml,属醉酒驾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马某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判处拘役一个月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处罚。
(陈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