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分局交管大队余粮堡中队民警在路面日常巡逻时,依法对一辆无牌拖拉机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李某说话时,有一股酒味儿。
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李某称,以为驾驶拖拉机交警不查,喝一点也不影响行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
拖拉机也属于机动车,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
(申丹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