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救助、精准发力、多元协同”工作理念,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末梢,以上门解心结、联动护权益、窗口察民情等工作方法,切实让司法救助从“被动申请”变为“主动关怀”,积极传递法治温情。
该院通过精准分析矛盾根源,以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和说理工作,有效消除当事人对司法救助的疑虑,切实提升群众对司法救助制度的认知度。该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经检察官深入调查,了解到受害人为外来务工农民,其打零工收入系家庭唯一经济来源。检察官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但受害人起初误将救助视为“替被告买单”,情绪激动。检察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耐心沟通,逐条解释司法救助制度,最终化解了受害人的误解。在受害人提交救助申请后,检察官迅速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该院针对欠薪案件建立司法救助快速响应通道,实行“当日受理、三日审查”,对跨省务工人员启动异地协查机制,帮助受害者破解证明难题,及时获得救助,走出困境。该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坚持“惩治犯罪”与“司法救助”双轨并行。案件中的受害务工人员不仅遭遇欠薪困境,其辽宁老家更因暴雨灾害导致房屋损毁、庄稼绝收。然而,受害人因户籍地村委会以“离婚妇女不属于常住人口”为由拒绝出具证明,加之其流动务工身份难以提供居住地证明,致使司法救助申请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践行“应救尽救”原则,远赴辽宁与当地检察机关联动,最终促成村委会出具证明,受害人及时获得救助金。
该院依托综治中心检察服务窗口,将司法救助主动嵌入矛盾化解链条,对因案致贫、因案失能等当事人“一案一策”精准帮扶,提前发现矛盾风险,主动介入化解,推动矛盾源头治理。该院在调解一起故意伤害赔偿纠纷时,检察官通过“三查三看”机制发现受害人系生活贫困拾荒老人,犯罪嫌疑人缺乏经济来源,赔偿能力有限。检察官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缓解受害人经济困境,促成双方达成谅解,并协调民政部门落实受害人低保政策,实现个案矛盾快速化解和社会治理“主动预防”,通过“监督+服务”模式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 (赵学洁张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