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牢牢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工作理念,以乌梁素海生态保护为切入点,深化检察机关与政府行政机关联动配合,打破工作壁垒,不断汇聚乌梁素海生态保护合力。
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林(草)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制度,2023年以来,与旗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6次,通报乌梁素海周边地下水超采治理、自治区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8(件)次,共同解决治理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并积极开展乌梁素海“检察+行政”联合巡湖工作,对发现的违规放牧、围湖筑坝等问题,向林草局、水利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0余件,均已全部得到整改。此外,该院聘任行政单位专业骨干20余人为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余次,参加公益诉讼听证会6次,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提供专业咨询50余次。
该院牵头与旗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林草局和新安镇政府等9个行政单位、苏木乡镇共同签署了《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府检联动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后激活了乌梁素海生态保护“司法+行政”的内生动力。该院与各联动单位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反馈,对查处的重点案件互相通报,实现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谋划、协同推进。2025年,该院与旗水利局等单位相继开展了河湖保护“春季”行动、河湖“清槽行动”,对发现的违规开垦河道、河道违规筑坝等现象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件,持续整治乌梁素海流域“四乱”问题。
该院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理念,联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共同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生态修复赔偿暨渔业资源修复增殖放流活动,使一起在乌梁素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被告人承担生态赔偿责任,在乌梁素海增殖放流价值58万余元的数万斤鱼苗,确保湿地生物链条“环环安全”。 (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