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古郎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因一方当事人瘫痪在床,行动极为不便,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家中。
原告阿某某与被告郭某某在2010年11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因一种罕见的疾病导致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为不拖累丈夫,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原告瘫痪的实际情况后,考虑到其出行困难,若坚持在法院开庭,将给原告带来极大不便。为此,法官决定打破常规,将庭审地点调整在原告家中。
庭审过程中,原告母亲始终在现场默默陪伴,鉴于原告身体状况不佳,表达稍显困难,法官放慢庭审节奏,耐心倾听原告陈述。因双方婚后没有子女也没有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明法律关系后,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