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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3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23

上门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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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讯近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晓东用一场“特殊的庭审”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司法温度。

原告老高因家庭矛盾诉至法院要求与老苗离婚,但被告老苗因腰伤行动不便,难以到庭应诉。了解实际情况后,刘晓东决定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里去,遂带着法官助理前往老苗家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刘晓东并未直接进入法律程序,而是以唠家常的方式缓和气氛:“老高、老苗,咱们今天聊聊家里事,你们慢慢说,我认真听。”

刘晓东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既释明法律规定,又从夫妻多年感情、生活实际困难等角度温情疏导。最终,双方在调解书上按下手印,老苗撑着桌子想站起来道谢,刘晓东连忙扶住他:“别客气,您这腰可得好好养着。”

这场“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出庭难”问题,更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让法律的威严与人文关怀在基层一线有机融合。 (石艳张楷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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