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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4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27

严禁毁林毁草守护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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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东讯当锄头伸向生态红线,一场关乎绿水青山的司法保卫战就此打响。2022年5月中旬,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林东城郊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村灌木林地遭到损毁,要求查处。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察,眼前的景象令人痛心--原本的防风固沙林,被开垦出一片荒地,裸露的黄土在风中格外刺眼。经巴林左旗林业和草原局鉴定,村民邵某为扩大耕种面积,擅自开垦村集体0.25亩灌木山杏防风固沙地种植农作物,导致原生植被严重损毁。

巴林左旗公安局以邵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补植毁坏的灌木林地。然而,邵某却对处罚决定置若罔闻,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即便在催告后,依然我行我素。面对这种情况,巴林左旗公安局诉至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申请对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巴林左旗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其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规定,且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具备法定执行效力,故依法裁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邵某抵触情绪强烈,其认为“种地不违法”。

执行法官深知,简单的强制执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让邵某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执行法官向邵某耐心释法:灌木林地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毁坏行为轻则需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多次释法说理,邵某最终表示接受处罚决定。

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邵某于今年春季在受损区域规范栽种35株山杏树苗,经旗林业局验收,成活率达95%,曾经的“生态伤疤”正在逐渐愈合。

(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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