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讯近日,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在村委会干部及周边群众的见证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顺利执结一起土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停止侵权并返还土地。
在申请人孔某与被执行人吴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吴某停止侵权并返还土地。判决生效后,吴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随后执行法官多次向吴某释法明理,劝导吴某主动履行义务,吴某仍旧不为所动。
该院执行团队经现场勘察、走访村委会,细致了解相关情况后,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院执行团队以公告形式给予被执行人主动腾退土地的最后期限,被执行人吴某仍未主动退还土地。执行团队在公告期满后,仍然不断劝说吴某,并且联系吴某的儿子,向二人释法明理,同时告知吴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干警多次劝说下,吴某最终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在当地村委会干部及周边群众全程见证下,土地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内容顺利交付,此次案件用时28天执行完毕,腾退难案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奈曼旗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