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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29

车辆逆行被举报违法驾驶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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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向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丰镇市大队微信公众号举报,在丰镇市迎宾大街路段处由东向西行驶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逆向行驶,导致周边车辆紧急避让,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丰镇市交管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测速组民警通过调取该路段的道路监控录像,结合网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经过细致比对和分析,成功锁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随后,民警第一时间与涉事驾驶人杨某某取得联系。

面对确凿的证据,驾驶人杨某某承认,当时自己为图方便,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丰镇市人民政府门前迎宾大街路段实施了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最终,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陈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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