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4时47分,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大林中队民辅警在省道207线64公里处巡逻执法时,发现一辆无牌照四轮拖拉机行驶轨迹异常,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靠近拖拉机的一瞬间,闻到驾驶人李某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在随后的交流过程中,李某言语混乱、神情慌张,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0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查询驾驶人身份信息,发现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李某说,当天在家中务农后喝了几杯酒,自认为喝得不多,便心存侥幸驾驶拖拉机上路,不想很快便被交警发现。目前,案件已移交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拖拉机也属于机动车,驾驶拖拉机同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需依法取得拖拉机驾驶证。同时,酒后驾车的危害远比想象中更严重,酒精会导致视力模糊、反应滞后,踩刹车的速度比平时慢1.5秒,安全没有侥幸可言。 (申丹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