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车辆靠右行驶、各行其道是基本驾驶准则,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驾驶人为图一时方便,将车开到对向车道逆向行驶,将安全意识抛诸脑后。
5月9日晚,有网友向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丰镇市大队微信公众号私信举报:5月8日晚,其在迎宾大街路段处由东向西行驶时,看到一辆红色大型半挂汽车逆行,周围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场面十分惊险。
接到举报后,丰镇市交管大队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测速组民警通过调取该路段道路监控录像,并结合网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细致比对分析,快速锁定了违法车辆及驾驶人。随后,测速组民警第一时间与涉事驾驶人杨某取得联系。
面对确凿证据,杨某承认其确实于5月8日18时30分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迎宾大街路段逆向行驶,当时只是图一时方便,没有考虑违法后果。最终,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杨某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因逆行引发交通事故,后果都不堪设想。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反其道而行”,切记安全出行方能踏上温暖回家路。
(何华林乔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