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上路遇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很多驾驶人为逞一时之快,不顾路面情况想超就超,结果往往是欲速则不达,甚至酿成交通事故。
近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X702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令人心惊胆战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李某驾车回家途中,在一道路拐弯处遇到迎面驶来的一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正在两车正常会车时,驾驶人袁某驾驶的越野车突然从运输车后方冲出超车,与反应不及的李某的车发生剐蹭,只听一阵刺耳的刮擦声,越野车和轿车的反光镜、车门、侧围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普通的一次会车差点酿成大祸,两名驾驶人吓出一身冷汗。经经临河区交管大队认定,驾驶人袁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的规定,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人李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强行超车极易因车速过快、判断失误或突发情况导致车辆失控,引发追尾、侧翻或对撞等严重事故。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避免盲目抢行,确保人身安全和道路畅通。 (秦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