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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8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7-08

撤销房产转让行为助力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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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讯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给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周琴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在周琴的努力下,被执行人转移房产的行为被撤销,案款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该案中,张某因承揽合同纠纷,将王某诉至海勃湾区法院,经审理,该院判令被告王某向原告张某支付工程款20万元。后因王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张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经调查核实,发现王某名下确有一处房产,但该房产在执行过程中已被转移登记至王某亲属名下,且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向申请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依法维权,张某遂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王某的房产转让行为。经审理查明,王某转让房产的行为确属无偿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该转让行为,并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至王某名下。

案涉房产重新登记为被执行人王某所有后,该院立即启动对案涉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周琴向王某释法说理,促使其最终主动筹措资金,将全部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许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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