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亨融商贸有限公司与鲍仁文于2024年8月16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亨融商贸有限公司将其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其项下全部权利、权益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权益(以下统称“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鲍仁文。鲍仁文已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依法取得标的债权所有权,为标的债权的合法权利人。内蒙古亨融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鲍仁文作为债权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特此公告
转让方:内蒙古亨融商贸有限公司
受让方:鲍仁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15540795555
联系电话:15947273222内蒙古亨融商贸有限公司
鲍仁文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