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众联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边勇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包头市众联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对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收款依法转让给边勇。特公告通知与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边勇作为上述资产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上述资产债权的全部权利。(若债务人、担保人、抵债资产原所有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包头市众联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边勇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