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无证+酒驾+超员”胆大还是无知?谎报信息露破绽  无证驾驶被查处货车“结伴”违法载人“炸街”扰民寻刺激  严厉查处不留情进出道路未让行猛烈碰撞酿事故出租车成“代步工具”“酒后闹剧”罚单收场
第0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94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7-24

进出道路未让行猛烈碰撞酿事故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哐--”一声巨响,两车猛烈相撞!日前,兴安盟科右中旗吐列毛杜镇某煤场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货车在右转弯进入煤场时,与一辆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现场触目惊心,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当日12时08分,郭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吐列毛杜镇中心街由西向东行驶,在右转弯进入煤场时,未按规定让行,与刘某驾驶的沿国道334线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调查,郭某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已在道路内正常通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之规定。郭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

进出道路要让行。车辆驶入或驶出道路时,必须让已在主路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转弯前仔细观察。转弯、变道前务必充分观察路况,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大型车辆更需谨慎。货车、客车等大型车辆盲区大,驾驶人更应该提高警惕,必要时要停车观察。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杜佳乐王铁源)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