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竟把路边未熄火的出租车当成“代步工具”?这场荒唐的“酒后闹剧”最终以当事人受到重罚收场。
5月17日傍晚,王某与朋友在赤峰市红山区某烧烤店聚餐,白酒、啤酒轮番下肚后,大家的意识逐渐模糊。18时20分,王某步行至解放街便民市场胡同口,见到一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出租车司机暂时离开,车辆没有熄火。没承想,王某竟顺手拉开车门,自顾自驶上道路。驾车途中,王某不仅在解放街与宁澜路交叉口实施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还将车停放在站前街与宁澜路交叉口南侧桥后方。然而,无论他如何躲藏,终究逃不过法网,警方很快将其抓获。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4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王某做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并处以15日拘留。
(王岩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