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S305线与环城南路交汇处开展日常执勤时,发现一辆越野车紧急停靠在路边,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当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周某进行证件查验时,周某神色慌张,经多次要求仍未能提供相关证件。
民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周某并未取得任何型号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询问得知,周某最近报名驾照考试,趁着朋友睡觉时,将车偷偷开出来上路练手,没想到开出去没多远就被交警查获。
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周某实施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申丹贾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