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肇事逃逸“醉”上加罪难逃法网不知悔改再贪杯  二次酒驾被行拘不听朋友劝告  执意酒驾被查醉驾上路只因“心情不好”醉酒驾车酿事故撞人逃逸法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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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68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8-28

醉驾上路只因“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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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宝龙山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呼某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儿,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51mg/100mL,之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呼某某中午因喝酒和妻子发生争执,心情烦躁之下便开车出门散心,完全没意识到酒后驾车的严重后果。目前,该大队已对呼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禁止考取的处罚,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

醉酒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无论出于情绪宣泄、社交应酬或其他个人原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都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切勿以任何理由触碰法律红线。

(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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