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玥)近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诉讼权益兑现,通过精准监督,为终本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追回案款8万余元,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该院在民事执行监督履职过程中发现,一起民事终本执行案件中,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具备变现价值的有价证券及分红型商业保险保单现金价值,未及时采取冻结、变价、提取等关键措施,便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执行程序,致使申请执行人债权未能兑现。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全面查明法院在执行环节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后,依法向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对本案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隐匿财产的行为予以惩戒,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稀土高新区法院立即恢复案件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财产实施全方位查控,最终欠付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