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锚定住房、粮食、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整治,高质效办理了五原县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刘某某贪污、受贿案。
该院在审理刘某某一案时,全面把握案件证据,既审查有罪、罪重证据,也重视无罪、罪轻证据,排除合理怀疑,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同时,为确保追赃工作既不遗漏也不扩大,该院与法院沟通协商,对本案查明的涉案财物种类、数量、权属、价值、处置方式等情况在各方参与下逐一举证、质证,强化涉案财物处置庭审实质化,将退赃退赔与刑事量刑合理衔接,最大化实现了职务犯罪追赃挽损效果。
为保障判决后的追缴、退赃等内容能够有效执行,该院在开展犯罪嫌疑人退缴或亲属代为退缴等传统退赃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资产抵偿、债权转让等新型抵偿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缴方式,并对退赃退赔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空判”现象。
此外,该院联合旗纪委监委,推动案涉用人单位针对管理、制度层面暴露出的问题,完善用人、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公安、法院等单位领导干部观摩庭审,以最直观的方式警示司法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王艺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