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鄂托克旗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酒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被举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且情绪非常激动。
经询问举报群众,民警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驾驶人呼某某在所居住小区看到一对夫妻占用了自家楼下的停车位,心生不满,遂与对方发生激烈争吵,并一气之下驾车将夫妻俩开的车辆拦停,并说“让你明年也倒不出来!”。争执过程中,夫妻二人察觉呼某某满身酒气疑似酒驾,于是立即报警。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呼某某于2021年1月13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目前驾驶证仍处于吊销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鄂托克旗大队对呼某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对其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处以1100元罚款。
(邱瑢刘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