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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86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9-30

私藏枪支弹药违法 必须上缴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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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杨幸福)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连收到辖区群众主动上缴的枪支弹药,这是该局持续开展缉枪治爆宣传教育的重要成果,及时消除了潜在社会安全隐患。

近日,一名群众捧着用防水布层层包裹的物品来到治安管理大队,称这是其清理祖宅仓库时发现的两支“土枪”,因此前看过警方宣传,深知私藏枪支属于违法行为,便第一时间送缴。民警对两支“土枪”进行细致查验,发现枪支部分零件已锈蚀,但枪身结构完整、击发装置仍能运作,存在一定风险性。随后,民警为该名群众办理了枪支收缴登记手续,并再次强调了相关法律规定。

无独有偶,另一位群众在整理家中旧物时,意外发现42发猎枪子弹,因牢记警方“危险物品需上缴”的宣传提示,便专程将密封好的子弹送至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核对数量和类型后,对其主动配合的行为给予肯定,并再次讲解了涉枪涉弹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及举报政策。

警方提醒:

群众若发现家中存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需第一时间主动上缴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避免因违法持有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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