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义讯“能拖就拖、能躲就躲”,被执行人王某将逃避执行“拖延术”玩到了极致。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
2024年10月16日,王某驾驶三轮车行至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中京街某路口时,与赵某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在造成两车受损、赵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王某驾车逃逸。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25年3月21日,宁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赔偿赵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却迟迟不肯履行法定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案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但王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最后干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为此,执行法官持续摸排线索,最终锁定了王某的租住地址。
“你多次承诺还款却拒不履行,甚至逃避执行,今天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拘传,如你依然不履行,等待你的将是15日的司法拘留。”当执行法官宣读法律文书并告知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时,王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联系亲友筹措资金。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王某与赵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分期履行赔偿义务,并当场支付首期赔偿款1.2万元。
(宁城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