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旧S102线泉卜子西村村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起因为小轿车驾驶人岳某在视线不良的村口强行借道超车,与对向超速驶来的货车相撞,致两车严重损坏,现场一片狼藉。
当晚,岳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段时,为图一时之快,在对路况不了解,且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借道超车,导致与对向车道上赵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猛烈的撞击导致两车严重损毁,车身零件碎片四溅。货车受撞击影响失控,车上装载的货物也在惯性作用下被抛洒一地,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所幸该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民警调查,岳某驾驶机动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在超车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货车司机赵某驾驶机动车时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岳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赵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要遵守“在禁止超车路段不越线、视线不良区域不冒进”的原则,在路口、村口等复杂路段,应主动减速礼让,确保对向无来车、周边无隐患后,再谨慎通行。
(郭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