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国道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驾驶人吴某因心存侥幸,在饮酒后驾车返回仅一公里外的住所时被查处。
当晚,国道大队执勤民警在木里图镇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吴某面色泛红、车内酒气浓重。经呼气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01mg/ 100ml,后续血检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查,吴某当晚与同事聚餐饮用白酒后,自认为深夜交警不会检查,且回家路途仅一公里,便冒险驾车上路,没想到被逮个正着。面对检测结果,吴某懊悔不已。
交警提示:
驾驶人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铁律,杜绝侥幸心理。同饮者也应相互提醒监督,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申丹张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