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血鉴定
前不久,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雅布赖路段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众泰小型客车,沿雅布赖路由西向东行驶,经过电业局路口门前路段,在中央护栏掉头处时突然停滞在斑马线前,且未开启夜间行车灯,这一异常状态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上前询问时,察觉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对驾驶人赵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状态。民警依法将赵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询问,赵某在用餐中饮酒,酒后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至雅布赖路电业局斑马线前中央护栏车辆调头路段时,因酒后意识不清醒,致使车辆无故出现长时间停滞状态。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7.68mg/ 100ml,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证据确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人始终牢记法律底线,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屈惠玲)